广东省暂缓集中式光伏、陆上风电项目备案,背后原因揭秘
近日,有传闻称广东省能源局暂停地面集中式光伏、陆上风电项目的备案工作。对此,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做出回应,称并非全面暂停立项,而是建议企业先不要新增备案和核准。此举背后原因是部分地区已无法承载大量新能源项目的计划建设。
据了解,广东省能源局于今年4月发布了《关于下达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》,该通知共确定了82个项目,总规模达到1092.8万千瓦。然而,根据一位广东新能源开发商人士的说法,近两年来广东省已备案的新能源项目约为7000万-8000万千瓦,明显超过实际装机容量。由于实际可用的新能源用地指标不足,部分公司未落实相关政策即进行备案,导致备案规模与实际开工和新增并网规模严重背离。
光伏用地的问题也牵涉到生态保护红线等限制性因素,在中国东部沿海等人口密集省份同样存在类似情况。因此,该人士认为,在这些地区,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是更好的选择。
此外,近年来多地相继公布了风光项目废止名单,清退全国“圈而未建”新能源发电项目,主动降低新能源项目的数量。去年下半年至今年5月,山西、陕西、安徽、江西等地陆续公布了最新风光项目废止名单,拟废止的项目总装机规模已超过1000万千瓦。
造成废止的原因包括核准有效期内未及时开工和完成并网、触及生态红线、环境评估不合格、建设条件不允许等。彭澎,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指出,废止的风光发电项目备案时间过长,特别是受到过去几年疫情影响,导致部分项目无法及时开工。各省目前正集中处理这些项目。
对于广东省加强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的情况,长江证券电新团队认为,废止部分迟迟未建项目或进行项目核查,是为了落实各省新能源建设目标的理性选择。
总的来说,广东省暂缓集中式光伏、陆上风电项目的备案工作,是为了防止过度开发和土地资源浪费。在资源条件紧张的情况下,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更能满足地区能源需求。未来,相关企业和当地主管部门需要充分了解备案的实际情况,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项目开发,以确保新能源项目的有效推进和可持续发展。